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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你们之前在6月6日答复南客站进站停车收费执行的达县物价局(现并入达川发改局)达价审(2009)25号《关于达州市鸿通物流中心(南客站)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内容;
今天(6月22日)又答复的执行的 2016年6月29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运局联合印发的《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达市发改委〔2016〕461号)文,今天你们说“南客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并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百度了461号文,发现上面说的具有天然垄断性质的车站停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图。
烦请解释下这个矛和盾,谢谢!
本人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请海涵挖到你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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