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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 17: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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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网消息:近日,多位市民打进本网爆料热线0818—2250711反映称:位于紫荆路上的山体在2016年12月22日出现严重滑坡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近20天还不见有关单位前来排险,这让当地居民和过往车辆驾驶员感到非常担忧。具体原因如何,本网记者来到了现场一看究竟。
滑坡现场险情十分严重
记者在现场看到,紫荆路是西外连接火车站的交通要道。虽然只是设置了单向通行,但是经火车站前往西外片区以及经凤凰大道进入老城区的车辆非常多。而山体滑坡地段处于哈弗幼狮幼儿园对面,紧邻恒阳骊都小区一期,以及正在做基础施工的西晶集团工地。通过观察,滑坡体积大约有100立方米,范围内巨大岩石倾斜向道路,最大裂缝超过3米,并且还有很多重达上吨的石头摇摇欲坠,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可能,甚是危险。
老百姓提心吊胆
据当地居民朱先生介绍,当时滑坡出现之后,达州市国土局、达州市城管局等多家单位都有人前来查看,但就是不见哪家单位前来处理。在没有出现滑坡之前,每天晚上他们很喜欢到这一段路散步,而现在,别说来这里散步,就是平时办事都必须绕开这里。特别是这几天下雨,更是让他们心惊胆颤。
“我每次开车经过这里都是提心吊胆的,唯恐被突然掉下来的块石头砸中。”出租车驾驶员李师傅表示,因为紫荆路是火车站到西外片区和老城区最近的道路,所以每次载有从火车站到西外片区与老城区的乘客,他都会选择行走这里。为什么要选择走滑坡路段,主要原因是这里属于单行道不堵车,以及避免给乘客留下绕道之嫌的不好印象。同时,李师傅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急老百姓之所急,尽快前来进行排险处理。
国土局:因为是道路施工诱发,应该城管处理
离开现场,记者来到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据该局资源科负责人介绍,接到滑坡消息后,他们曾两次派人到现场查看,其中包括地址灾害调查的专家。通过他们的调查,他们也认识到了滑坡区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由于这里属于城市道路修建引起的诱发性滑坡,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因工程施工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的规定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和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在建工程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的规定,紫荆路滑坡负责处理单位应该是达州市城市管理局,并且国土资源局已经向达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出了处理函。同时,这位负责人还建议记者去达州市城市管理局咨询情况。
城管局:山体滑坡怎么会是城管负责处理
“与城管局八竿子都打不到,城管怎么会去管那些建设。他们说他们是按照文件,我这里还有文件呢。你(国土局)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城管,哦,二天打死人就由城管来背这个黑锅!”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出来,记者见到了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郭科长。据他介绍,事情发生之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曾经给他打过电话,当时他就否定了属于城管的责任。按照市政府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能分工,他们城管只负责已建成的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山体滑坡不属于城管职责。同时,郭科长还表示,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关于印发2016年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中的规定理解有误,上面是三家单位,像危崖的治理这种情况,要么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要么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最后,郭科长还表示,目前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经向市政府递交了报告,如果市政府要求他们来负责,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会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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