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43198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06-2-16
|
2017-5-9 15: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
关于对“出租车不按规定违法行车!”帖子的回复
首先,感谢网民“中国通川”对达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网民“中国通川”反映“不好意思,这两个车占用右转车道左转,人家十多二十台车都在排队,你们两个非要“争先”,那就自讨苦吃吧!时间:4月19日早上7:01分 地点:凤凰大道二普路口进城方向 车牌:川ST1216 川ST1759(附图片)”的帖子发出后,我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特勤大队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川ST1216出租车系达州市利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符某对该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我支队决定对符某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川ST1759出租车系达州市佳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杨某对该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我支队决定对杨某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附:川ST1216、川ST1759处罚法律文书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