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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9 1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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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笑风 于 2017-6-19 18:50 编辑
不是“法律偏袒行人”,是执法者,这在中国基本成了行规,就是“无责”情况下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在无责情况下你不赔试试),因为行人是“弱者”,这就是人治管理的混乱结果。这种事就应该让违法的行人给司机赔钱,别管是学生还是老人,谁违法谁担责。法律面前没有所谓弱势群体一说,要不怎么体现公平,法律也要看人下菜碟的吗?法律是刚性的,不应该有弹性,谁违法谁担责,人道是法律以外的东西,不能和法律混为一谈。过路口减速+观察,没有错。但是请问减速到多少合适?怎么观察到位?一个好司机是知天时懂地利晓人和,不发生事故、避免了事故才是善之善者也!,但司机不是神,无法避开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人。闯红灯,横穿公路往往是有突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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