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南岸小区的邻居们痛骂张春平
文/巴山君子兰
张春平,微信名秋风客,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高级中学退休教师,自栩西南师院高材生,长期担任高中语文教师。但是在我们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他表现出的人品、道德、家教、修养、学识、认知、法纪、能力、水平等各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去年三月左右,我们小区原业委会被罢免了。我是业委会换届选举小组副组长。我们在小区物业群展开讨论。为了维护我们绝大部分业主、邻居的合法权益,避免今后的业委会成员贪污腐败,我要求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提出了有名的“八条”,任何人进入业委会,都无法贪污腐败。
社区拿出了《章程》、《议事规则》、《选举办法》、《管理规约》等四个文件模板,让筹备组成员讨论、修改、补充,然后发到物业群里,让所有业主讨论。有几位业主,非常认真,非常理性,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发到群里。我们认为合理的,全都吸收、采纳了。可是,张春平却不是这样的,他专门针对我个人,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造谣污蔑诽谤,人身攻击,人格侮辱。他的动机严重不纯,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维权的幌子反维权,目的很明确,就是把我和筹备组攻击垮,让业委会无法成立起来。
张春平说话,不讲根据,不讲逻辑,不讲道理。他给我虚构、罗列、强加了了无数罪名。他说“你定那八条就是为了自己进业委会捞钱”。我说我不想进业委会,只是为成立业委会创造条件,铺平道路。如果我想捞钱,直接进业委会当主任,提出“八条”干什么?这不是给自己套上紧箍咒吗?
去年4月28日晚上,张春平一个人霸屏,长达5个多小时,无数次指名道姓攻击我。他特别喜欢说揭露了我所谓的“本来面目”这句话,无非就是通过造谣污蔑诽谤,说我过去存在什么什么问题,煞有介事,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特别认真,把自己编造的谎言当成真实的东西,而且以此做论据,推导出“吴某人今后一定会乱搞,捞钱,把小区搞乱了就拍屁股走人,到成都去过安逸日子”这样荒谬的结论。这就是他搞笑的“逻辑”!
张春平的一个关系很好的邻居,都看不下去了,反复劝他不要乱说话,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不要去说,但是根本劝不住他。邻居气得发火甚至骂他了。
张春平在小区物业群里对我造谣污蔑诽谤那些话,拿不出任何事实根据,但是,他造谣污蔑诽谤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聊天记录,任何人都无法删除、篡改,我全都截图保存了,好几百页。
4月29日,我去通川区原水上派出所控告张春平诽谤。值班副所长是冯友。张春平到了派出所值班室,我在场,没有想到,他走拢当着我的面就跟冯友说:“冯所长,我家里也有警察。”但是,冯友仍然让他给我书面赔礼道歉,而且在小区物业群里公开赔礼道歉。
在派出所,张春平当着我和另外两个邻居说:“你定那‘八条’,要求那么高,没人做得到。”呵呵,这个话,不是跟他说我“就是为了你自己捞钱”自相矛盾吗?
可是此后,他又先后4次主动发起对我的诽谤。更没有想到的是9月1日,他居然恶人先告状,去水上派出所控告我攻击他。他的目的,就是借刀杀人,让公安机关对我进行打击,而且通过他家里那个警察,跟相关人员把工作做好了。可是,当我拿出海量证据反诉他诽谤我时,接警的副所长王渝就和稀泥了。我向通川区公安分局控告,东城派出所民警周伟、西城派出所副所长郑阳、东城派出所副所长卢施等人,要么不受理不立案不调查,要么认定我和张春平“互相辱骂”,同样处罚100元,要么找茬逼迫我答应其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毫无疑问,这里面就有他家里那个警察干预案件的影子。
会仙桥社区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的四个文件,《管理规约》里说今后筹集业委会办公经费的办法,列出两个选项,一个是由全体业主交费,一个是从公共收益里提取。这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草拟的文件。社区在第二个选项上画了“√”。这样类型的选择题,张春平做为教师,经常考学生,可是他偏偏装眼瞎,大肆渲染,猛烈炮轰,说今后的业委会,不但要让全体业主交物业费,还得交办公费,而且栽赃说这是我提出来的。他成功引起一部分不明真相、不仔细甄别的邻居们一片反对声,跟他一样居心不良的同伙更是火上浇油,大肆起哄。我一再提醒他,社区进行了选择,他却仍然一而再再而三长篇大论进行恶意误导、攻击。
以上事实证明张春平的人品、道德非常差,居心不良,其心可诛。
有一次,我和张春平对“不耻”、“不齿”两个词语的意思、词性、用法发生争论,他完全搞反了,却叫我查词典。我说我不用查词典,直接把百度词条的解释发到群里,他这才意识到确实是自己错了,马上公开道歉。这说明他这个西南师院的高材生、达高中语文教师的语言文字功底很不扎实,证明他的学识有缺陷。
关于法律法规的解读,恰恰是他不理解,或者理解,但是偏要故意歪曲,以达到把小区的邻居们带进山沟的目的,却说我对法律没有解读正确。这个问题,也有一件事情可以印证。
张春平一直污蔑我篡改国家法律。各级政府《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筹备组有一个重要职责,起草《章程》等四个文件。小区业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四个文件不属于国家刚性法律法规,是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的。会仙桥社区拿出一套版本,让我们筹备组成员讨论、修改、补充。张春平说通川区住建局的人跟他说,这是国家法律,一个字都不能修改,一直攻击我篡改国家法律。《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法院确认并公开发布的失信人,不能报名参选进入业委会担任职务,没规定征信不良的人不能进入业委会担任职务。但是,张春平给时任会仙桥社区书记李晋川建议,增加了一条规定:报名参加业委会成员选举,需提交个人征信。他篡改国家法律,却倒打钉耙攻击我。正因为他给李晋川提出的这个违法规定,导致报名人数不够,李晋川私自宣布解散选举小组,这又违法了。我们小区最终没有能够成立业委会。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与张春平之间的是非曲直,阳光南岸小区绝大部分业主、邻居最有发言权。很多邻居痛恨他,咒骂他,但是,他却马上把邻居们骂他那些话,往我身上泼脏水。这也证明他多么卑劣!
为了证明我们小区的业主、邻居们有多么憎恶张春平,怎么痛骂他的,我把物业微信群的部分聊天记录截图共41张发出来(已经画圈的标记,是我以前向通川区公安分局控告他提交证据时标注的),让各位读者看看,以此证明他的人品、道德、家教、修养、学识、认知、法纪、能力、水平等各方面有多少含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