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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关于达州城区限制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通行的通告》(2015年第18号)规定:每天早8:00至晚20:00时,达州老城区通川北路凤凰大桥北头路口以内;南城区凤凰大桥南头路口、达渝高速公路出口、好一新机电城、莱克汽车城、西环路石家湾路路口以内;西外新区西河路达钢钢花宾馆,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金龙大道火车东站上跨桥、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塔石路火车东站路口以内区域,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不含邮政快递车)通行。
该《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三轮车,允许驶入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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