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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朋友这种说法并不能成立。
一:《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事发地的那个停车场,是社会停车场。属于非国有资产。要用于救灾或战备,就必须征收或征用。并给人家合理补偿。在未征收和征用前,收费是人家的合法权利。
二:国务院的《通知》,只能算规范性文件,连规章都算不上,显然不是法律。
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法律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因此,国务院的通知,对公立收费停车场有效,对私人停车场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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