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11日反映了达川区三里坪碧桂园一期天樾的物业乱象问题,你局在回复中明确表示,我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在你局备案的名称为“达州碧桂园穿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但为何长达近三年的时间,收取我各项物业费,停车费的物业公司为“中恒穿樾物业公司”!想问下贵局,中恒穿樾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重新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没?
如果碧桂园穿樾物业变成了中恒穿樾物业,是否是应在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备案才对!
那麽我想问当奔驰车,宝马车去掉了车标,甚至更换了零件配置,还能卖原价不?我们小区业主签定的是碧桂园穿樾物业公司服务合同,认可品牌效应带给房产的保值功能,认可碧桂园穿樾物业管理公司带来的品质物业服务。中恒穿樾物业管理公司,在无政府主管单位合法备案,也无同业主签订合法服务约定合同,就利用霸权主义,被迫让业主接受严重质价不相符的服务,长达几年不合法的存在状况!拭问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你们代表了法律的践行者,人民公信力的提高者,人民群众权益的保护者!这样不合法存在小区的物业公司长达几年了,我们期望你们做为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
我们小区需要合法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公司!现有存在的物业公司我们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我们不想做老赖,自碧桂园穿樾物业终止服务那日开始,根据现有物业服务真实现状,重新合理评定物业收费标准后,我们再行补交!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接受现有的物业服务公司!
期望物业公司主管部门尽快依法依规处理我们这件群体利益受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