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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从业者朋友们: 你们好!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是车辆上路的“通行证”,更是大气环境质量的“承诺书”。你们的每一次规范检测、每一组真实数据,都在为改善大气质量、守护共同家园添砖加瓦。结合日常工作场景,我们梳理了检验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这些既是法律法规的红线,也是职业操守的底线: 1.使用OBD“一键达标”作弊器等作弊装置的。如使用作弊软件或硬件,模拟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等。 2.不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报告的。如车辆不上线、不在场,直接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等。 3.换车替检的。如使用其他车辆替代实际受检车辆,或者使用其他气体代替排放尾气等。 4.未按标准要求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的。如车辆怠速曲线异常平直,传感器垫高、拔出、断开等判定为合格,或者检测仪插头深度不够,将冒黑烟车辆判定合格,放宽检验方法,检验环节缺失等。 5.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的。如直接修改排放结果,篡改过程数据,篡改额定功率等车辆参数,放宽标准限值,故意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等。 6.故意遮挡视频出具虚假报告的。如故意遮挡采样、检验等重要过程环节视频,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规避监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我们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朋友们,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的公信力,源于每一位从业者的专业与诚信。希望你们以敬畏之心对待法律法规,以专业之力做好检验工作,用真实数据守护环境底线,用合规经营护航行业未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应有之力!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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